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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学年校级特优学风班、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的通知
2014-01-17 返回列表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交流和总结我校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根据《台州学院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条例》(台学院发【2012】42号,详见2013版学生手册57页)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2学年校级特优学风班、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校级优良学风班在参加2012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中评选,由二级学院根据各班在创建过程中的表现和本院院级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为每个学院1个班级,推荐班级经学校审核后,确认为2012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学习标兵的评选,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候选对象。请于10月18前,将校级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的相关材料纸质稿(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到所在校区的学生处办公室, 电子稿发至 573752532@qq.com,联系人:李文兵(655388)。

    二、校级特优学风班评选。校级特优学风班在本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中评选,评选采用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最终评出5个校级特优学风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会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4日下午2:00,临海校区学术报告厅。

    (二)答辩方式和时间要求:采用参评班级代表陈述(PPT展示)和评委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班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答辩PPT请于10月21日前交到学生处,联系人:李文兵。

    (三)答辩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下午两点到椒江校区学生处办公室抽签,临海校区可委托他人代抽。

    (四)参会学生:每个参加答辩的班级选取1—3人作为团队代表参加答辩;每个二级学院选取4名学生代表(原则上每个年级1名)参加投票;临海校区每个二级学院选取10名观众代表参会,椒江校区每个二级学院选取2名观众代表参会。

    (五)参会人员请于10月24日13:50前入场,其中候选班级答辩组成员请于13:30前到场。椒江校区的相关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上车时间为10月24日中午12:30,上车地点:椒江校区行政楼门口。

    (六)、评分办法:

    1、参加答辩班级的得分由专家评委打分和大众评委投票按权重计算得出,其中专家评审占80%,大众评审占20%。

    2、专家评委由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专家评委打分满分为100分,评委所打分数×80%计入总分。

    3、大众评委由辅导员代表(每学院1名)和学生代表(每学院4名,原则上每年级1名)组成。每个候选班级均设分值数和大众评委人数相等的基本分,在此基础之上候选班级每得到大众评委的1票加1分。候选班级所得分数转换成百分制分数×20%计入总分。每名大众评委必须投票选足自己认为最优秀的班级5个。

                             台州学院学生处、教务处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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