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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学生议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10-27 返回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0月20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组织以此举行了第七次学生议事会。校党委副书记包国强、学生工作部部长徐台榜、后勤管理处处长程杰、教务处副处长鲍思伟等应邀出席会议,共有来自全校各院系的56名学生代表参加议事会。
     会上,学生代表踊跃发言,他们就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与毕业证书学位脱钩、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细化和民主建设、综合考评的加分尺度、住宿环境的优化、学校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包国强副书记介绍了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特点,他指出我们教育部颁布实施新《规定》主要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给经济、文化、政治体制带来了新的变化,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办学模式也不断变化,大学生群体特征和个体特征更产生了变化。他还指出新《规定》的突出特点是体现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取消了与目前我国法律不相适应的条文,强化了理想信念、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同时还进一步扩大了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                                         


      包国强副书记在会上还高度肯定了同学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他在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后,当场回答了同学们的有关提问。学工部部长徐台榜主持会议。(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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