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动态,构建有效的学情反馈、分析、处理机制,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决定建立学生情况报告单和学生情况分析会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情报告单制度
1、报告范围:
(1)学生中有突出表现和有较大影响的人或事;
(2)学生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
(3)学生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4)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5)学生重大违纪行为;
(6)学生突发重大事件;
(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报告方式:
(1)一般情况,辅导员、学生助理辅导员每周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报告一次,班主任至少每月报告一次;楼长每周一次向宿管中心报告;各学院、宿管中心每两周一次分别向学工部和后勤服务中心书面报告。
(2)学生突发重大事件,有关人员应随时向学院报告,学院要先口头及时向学工部报告,随后再递上报告单。
3、学情报告单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学情分析会制度
1、学情分析会由学工部组织,每月举行一次。
2、学工部要在各学院报告的基础上,将学生情况分析汇总,将学生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和具有典型意义的特殊问题提交给会议讨论研究。
3、会议在对问题分析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4、学工部根据会议精神,制定有关措施,并督促各学院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必要的时候,把一些重大的问题提交学校研究解决。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良好的平台。
附件:
1、台州学院学情报告单
2、台州学院学生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
3、台州学院学情分析会记录
学生工作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