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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公寓辅导员职责及值班制度
2023-07-01 返回列表

 

为落实辅导员进公寓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对公寓辅导员工作职责、值班制度,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教育管理。熟悉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基本情况,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生活情况;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待来访学生,接受学生的各种求助,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搭建平台。搭建公寓内学生工作平台,指导本学院学生自治组织开展工作,丰富公寓文化生活,开展文明寝室工作。

3督促检查。巡查宿舍和公寓周边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生晚归等违纪现象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4.信息反馈。公寓辅导员认真听取学生意见,掌握学生信息、动态,将值班期间发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工部。

5.突发事件处理。如遇学生突发疾病、受伤、打架斗殴等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并及时向学工部、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公寓辅导员每周日晚上至周四晚上应在指定学生公寓楼办公室办公与值班,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应事先自己联系好代班辅导员(或与其他辅导员调班),然后报学工部。

2.公寓辅导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周日晚至周四晚必须住在校内学生公寓楼,处理夜间学生公寓突发事件。

3.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公寓辅导员擅离岗位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公寓辅导员负责。学工部将对公寓辅导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台州学院党委学工部